兵团兴新职业技术学院2019年公开招聘编外教师简章
为满足兵团兴新职业技术学院教学工作需要,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相关规定和学院统一部署,现就兵团兴新职业技术学院2019年公开招聘编外教师工作事宜通知如下:
一、 招聘原则和方法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方法进行,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
二、招聘条件和对象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四)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职业资格及工作能力;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2019年应届毕业生也可报名;
(七)少数民族考生(民考汉、内高班除外)需取得HSK八级或MHK三级甲等以上或普通话水平二级乙等及以上证书。报名时须提供证书。海外留学归国人员须取得国家教育部留学认证证书;
(八)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的、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有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行为的人员不得报考。正处在其他公务员统一招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体检、政审、录取环节的不得报考;
(九)本次招聘年龄要求: 35周岁及以下为1983年4月30日后出生;
(十)符合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特殊人才可采取“一人一事一议”的方式适当放宽。
具体岗位条件详见《 兵团兴新职业技术学院2019年公开招聘编外教师岗位表》(附件1)。
三、招聘工作安排
(一)网上报名、资格初审(2019年4月30日-5月17日)
报考人员可登录兵团兴新职业技术学院官网(//www.igotmoves.com)下载《兵团兴新职业技术学院2019年公开招聘编外教师报名表》(附件2),认真阅读报考岗位设定的条件,结合自身实际,只能选报一个岗位。提交的报考信息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信息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聘用等资格。
招聘岗位不设开考比例。报考人员请在报名期间将《报名表》发至招聘邮箱:46628894@qq.com,邮件主题命名为:姓名+报考岗位专业。咨询电话:0991-3963808。
(二)资格复审(2019年5月20日)
资格复审采取现场确认的方式进行。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于5月20日10:00-18:00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原件和相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无身份证者,须持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贴有照片的证明,一寸近期免冠照片3张,岗位要求具有相关工作经历的,需携带单位开具的证明,到学院组织人事处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审查合格者方可进行考试。
(三)结构化面试和说课(2019年5月25日)
1.考生见面会:
时间:2019年5月25日09:30-10:30
地点:学院行政楼4楼候考室
2.结构化面试:主考官提出问题由应聘人员回答,时间限每人10分钟,满分为100分。
时间:2019年5月25日11:00—18:00
地点:学院行政楼2楼会议室
候考点:学院行政楼4楼候考室
3.说课:考生将集中分专业进行说课,说课内容根据考生所报岗位专业由考生自定,说课以PPT方式进行。时间限每人10分钟,满分为100分。
时间:2019年5月25日11:30-18:30
地点: 学院行政楼3楼会议室
候考点:学院行政楼4楼候考室
候分室:学院行政楼5楼候分室
4.总成绩的计算:总成绩实行百分制
总成绩=说课成绩*50%+面试成绩*50%
总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通过者方可进入下一环节。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成绩。
(四)体检(2019年5月27日)
学院从考察合格人员中,按招聘人数1:1的入闱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应当在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录用公务员的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所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
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须自被告知体检结果5日内提出复检申请,可在另行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医院复检一次,复检结论为最终结果。
(五)考察
考察主要采取调档、实地考察等形式进行。
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报考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及家庭社会关系等方面的情况。
在考察中,经审定不符合招聘要求,截止公示前未能提交岗位所需学历(学位)证书或证明文件的人员,考察结论为不合格,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2019年应届毕业生截至2019年7月31日,未能提供岗位所需学历(学位)证书的或证书与证明材料不一致的,取消聘用资格。
四、公示和聘用
(一)公示
在体检结束后1个月内,学院党委通过考试、考察、体检的应聘人员中按照1:1的比例确定拟聘人员名单,并在兵团兴新职业技术学院官网(//www.igotmoves.com)公示7天。
(二)聘用
对公示无异议的人员,按照学院有关规定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应聘通过者须在规定时间内到学院组织人事处报到,逾期不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对拟聘用的应届毕业生,自取得学历学位证之日起办理聘用手续,截至2019年7月31日,未能取得相关学历学位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不予办理聘用手续。
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五、待遇
(一)基本工资参照国家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标准执行;
(二)绩效考核工资(奖励)享受编制内教职工同等待遇;
(三)符合兵团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人员列编考试条件的人员,学院推荐参加公开招聘列编考试。
六、招聘监督
公开招聘工作由兵团兴新职业技术学院纪检委全程监督。
监督电话:0991-3970001,监督邮箱:871693097@qq.com
七、其他事项
1.招聘过程中有关调整、补充、提示等事项,在兵团兴新职业技术学院官网主页上及时进行公告。
2.报考人员必须提交准确、畅通的联系电话,及时关注兵团兴新职业技术学院官网发布的考试相关公告,以防错过相关考试时间安排和重要信息提示。
3.本次招聘不指定辅导用书,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面试辅导培训班,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4.本方案未尽事宜,由兵团兴新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负责解释。
附件:
附件1:兵团兴新职业技术学院2019年公开招聘编外教师岗位表.xls
附件2:兵团兴新职业技术学院2019年公开招聘编外教师报名表.xls
附件3:兵团兴新职业技术学院2019年公开招聘编外教师政审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