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院发展的需要,结合各部门人员实际情况,现通知如下:
一、自2014年5月21日起,学院实施宿舍管理岗位部门(科室)负责制。
二、机械汽车系负责2个宿舍管理员岗位;建筑工程系负责1个宿舍管理员岗位;烹饪旅游系负责2个宿舍管理员岗位;信息工程系负责1个宿舍管理员岗位,纪检监察科负责1个宿舍管理员岗位;教务科、生活服务中心负责1个宿舍管理员岗位;两办、财务科、学生科、团委负责1个宿舍管理员岗位。
三、各部门(科室)请将《兵团兴新职业技术学院宿舍管理岗位负责分配表》于2014年5月21日之前报学生科,由学生科统一协调并制定下发。
四、各科室(部门)协助学生科加强宿舍管理岗位的协调和统筹并做好相关考核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