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11
经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成立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兴新职业技术学院
2014-04
经兵团人社局党组研究决定:1.同意撤销兵团高级技工学校、兵团工贸学校两校联合党委;2.同意成立兵团兴新职业技术学院党委,设书记1名,副书记1名,委员5人;3.同意成立中共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兴新职业技术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设书记1人,副书记1人,委员3人
2014-08
经兵团编制委员会批准,同意成立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兴新职业技术学院,并在该学院挂兵团高级技工学校(兵团职业技师培训学院)、兵团工贸学校牌子
2014-09
经兵团编办研究决定:1.兵团兴新职业技术学院(兵团高级技工学校)为兵团人社局所属的相当正团级的公益二类事业单位;2.在该院(校)所挂兵团工贸学校的牌子,保留到2016年8月底,之后给予撤销;3.该院(校)内设机构25个(均为正科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