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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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河南省高职单独招生章程

发布日期:2022-04-26 作者: 来源: 点击: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兴新职业技术学院

2022年河南省高职单独招生章程

第一章总 则

第一条为保证学校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2年高等职业教育单独考试招生和技能拔尖人才免试入学工作的通知》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严格实施招生“阳光工程”,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学院概况

第三条学校全称: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兴新职业技术学院

第四条学校国标代码:14523

第五条学校地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铁门关市敬业大街2号

第六条办学层次及学制:普通高职,三年

第七条办学性质:国家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

第八条学院隶属: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第九条办学规模:学院占地1134亩,总建筑面积30.2万平方米,现有在校生11000余人。

第十条毕业颁证:按国家招生管理规定录取并取得我院正式学籍的学生,在校期间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理论和实践教学环节,符合毕(结)业条件者,颁发相应学历证书。颁发学历证书学校名称: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兴新职业技术学院,证书种类: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专科毕业证书。同时颁发相应专业“1+X”证书、职业资格等级证书。

第三章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十一条学院设招生工作委员会(以下简称委员会),委员会由主任、副主任、成员组成。凡属考试、录取中的重大问题,一律由委员会集体研究决定。

第十二条学校高职单招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自我约束、社会监督机制,严格实施招生“阳光工程”。

第十三条高职单招工作接受省教育厅和省教育考试院的指导和监督;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在学院招生工作委员会领导下进行。

第四章考试方案及录取原则

第十四条招生对象

1.已通过河南省2022年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的考生。

2. 已通过河南省2022年普通高校对口招收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考试报名的考生。

3.已被河南省2022年高等职业教育单独考试招生其他院校录取的考生不得参加我院报名。

第十五条招生专业及计划

共设置招生专业7个,招生计划100名,高中文、理科考生及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均可报名。

序号

专业名称

计划数

备注

1

热能动力工程技术

14


2

建设工程监理

15


3

智慧水利技术

14


4

大数据技术

14


5

婴幼儿托育服务与管理

16


6

现代物流管理

13


7

融媒体技术与运营

14


第十六条 收费标准和奖、贷、助政策

1.收费标准:学费:3300/年/生,住宿费800-1000/年/生(4-6人间)。

2.河南考生被我院录取并报到后,经本人主动申请签订兵团就业协议,签订后可享以下政策:

(1)生活补助三年合计6000元;

(2)补助学费3300元/年(实施三年);

(3)免住宿费800-1000元/年(4-6人间)(实施三年);

(4)教材费和交通补助三年合计3500元。

3.根据国家、地方的相关政策,并结合学院实际,学校建立了完善的奖、贷、助体系。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

4.为帮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完成学业,学院开辟了“绿色通道”,学生可根据家庭经济困难情况申请“国家助学金”及“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等。

第十七条 单独招生学制及学历

单独招生录取的学生,学制为三年;学历证书与2022年全国统考录取的考生相同,均为普通高等学校大学专科学历。

第十八条 报名时间及形式

1.报考方式:考生于2022年4月26日18时至5月1日16时登录“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兴新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网”(http://zj.btc.edu.cn/)进行网上志愿填报。在规定时间内,考生只能填报一所高校志愿,填报时间截止后将无法补报和更改。

2.准考证网上打印时间:

(1)网址:http://zj.btc.edu.cn/

(2)打印准考证时间:5月1日20时—5月2日18时

第十九条 考试方式、时间

1.考试方式:命题、组考与评卷在河南省教育厅、河南省教育考试院的指导、监督下,由我院组织实施。

(1)面向普通高中毕业生:

采用"文化素质+职业适应性测试" 的考核方式。文化素质成绩直接使用考生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的语文、数学、外语成绩等级折算,满分值300分,不另行组考;职业适应性测试考核满分值300分,考试形式为网络测试。

文化考试成绩等级折算表:

成绩等级

A

B

C

D

折算分值

100

80

60

30

(2)面向对口招收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简称中职生):

中职毕业生实行"文化素质+职业技能"的考核考试形式。文化素质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政治,满分值300分,职业技能测试满分值300分,考试形式均为网络测试。

3退役士兵考生实行“职业适应性测试”考试形式,免文化素质考试,总分满分值为600分。其中文化素质考试按满分300分计算;职业适应性测试(测试内容分职业意识、职业潜质和职业技术素养等方面)满分值为300分。

2.考试时间:

考生类别

科目

时间

普通高中毕业生

职业适应性测试

5月3日

退役士兵考生

中职生

职业技能测试

5月3日

文化素质考试

5月3日

备注:具体考试时间请以准考证排考信息为准。

3.网络测试及正考具体实施方案将于2022年5月1日在招生就业网公布(http://zj.btc.edu.cn/),5月2日进行考前测试,5月3日进行正式考试。

第二十条 录取

1.录取原则

单独招生录取工作在河南省教育考试院指导、监督下,由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兴新职业技术学院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综合评价、全面考核、择优录取”的原则进行录取。

2.录取程序

(1)根据“文化素质成绩+职业技能(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总分”,按以分数优先为原则,即先按高分到低分排列,依次按照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顺序录取,总分相同情况下,按职业适应性测试(职业技能考核)、语文、数学、外语(中职生采用政治成绩)顺序比较单科成绩择优录取,如志愿无法满足,服从专业调剂者,将由学院按照考生成绩调剂到其他专业录取;若不服从专业调剂,按相关规定作退档处理。

(2)职业适应性测试(职业技能考核)成绩低于150分者不予录取。

(3)拟录取考生名单将在我院网站公示,公示期间,拟录取考生在公示期间可以申请放弃录取,申请放弃录取的考生须在我院规定时间内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与放弃录取申请书,具体要求见我院招生就业网(http://zj.btc.edu.cn/ )。经公示无异议且办理了录取确认手续的考生,由我院报河南省教育考试院审批并办理录取手续。凡被单招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高考等其他类型的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未被录取的考生,可参加高考等其他类型的普通高校招生考试。

(4)各专业招生均不限制男女生比例。

(5)新生入学后,学校将认真进行复查,对不符合条件或有舞弊行为的考生,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五章招生工作的咨询、监督与申诉

第二十一条招生录取工作接受纪律监督与申诉的联系部门:

学校纪检监察室;

联系人:王老师 监督电话:0996-2957555;

第二十二条 招生咨询及联系方式

电话:0996-2950666、0996-2953666、

17399115666、17767663888

河南省考生单招政策咨询QQ群:920941953

邮编:841007 招生信息网:http://zj.btc.edu.cn/

地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铁门关市敬业大街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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