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跨省单招院校
全国教育系统先进集体
兵团十四五重点升本院校
国家级综合职业培训基地
世界技能大赛中国集训基地
国家高技能人才培养示范基地
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职业院校
一、学院简介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兴新职业技术学院是经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成立,国家教育部备案的一所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职业院校。学院始建于1980年,是一所集高职教育、职业培训为一体的多层次、多学科、多形式办学的综合性高等职业院校。
学院占地1134亩,总建筑面积30.2万平方米,现有在册学生13000人,教职工464人,其中副教授以上职称58人,讲师82人。学院有国家级大师工作室6个,兵团级大师工作室3个,享受国务院高技能人才特殊津贴3人,兵团突出贡献专家1人,2人分别获“中国技工院校优秀教师”“中国首届职业院校教学名师”称号,1人被评为“国家技能人才培育突出贡献个人”,1人获“全国青年技术岗位标兵”称号,1人获“西部技能之星”称号,4人入选首批“新疆工匠”项目,2人被评为“兵团高技能优秀人才”。
学院被批准为世界技能大赛国家集训基地,连续承办9届兵团职业技能大赛。2021年,学院入选首批全国急救教育试点学校。学院参加各级各类职业技能大赛,共获奖639个奖项,其中国家级技能竞赛297个奖项,与自治区同类职业院校相比,学院在获奖质量及数量上名列前茅。2022年起经国家教育部准许列入全国跨省单招院校。
二、招生专业与计划
共设置招生专业12个,招生计划150名。以下为分专业招生计划表:
序号 |
专业名称 |
计划数 |
1 |
电力系统自动化技术 |
15 |
2 |
建筑工程技术 |
14 |
3 |
建设工程管理 |
16 |
4 |
市政工程技术 |
10 |
5 |
工业工程技术 |
12 |
6 |
机电一体化技术 |
15 |
7 |
新能源汽车技术 |
12 |
8 |
护理 |
12 |
9 |
大数据与财务管理 |
12 |
10 |
烹饪工艺与营养 |
12 |
11 |
学前教育 |
10 |
12 |
安全防范技术 |
10 |
合计 |
150 |
三、报考条件
(一)招生对象
已通过云南省2023年普通高考报名、资格审核的考生,均可填报高职单招志愿。
(二)考试报名
考生于2023年3月20日—22日登录云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生服务平台,填报本人高职单招志愿。填报确认截止时间为3月22日18:00,逾期不再办理志愿填报手续。
四、资格划线
(一)划线办法
我校根据报考人数、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量化成绩,按不低于招生计划5倍的比例,划定职业适应性测试参考资格线,考生达到职业适应性测试参考资格线方能参加职业适应性测试。参加职业适应性测试的考生名单将在我校招生网(http://zj.btc.edu.cn/)上予以公布。
如因考生报考时填写的姓名、身份证号、学业水平考试准考证号错误,导致提取不到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网上打印准考证
(1)网址:http://zj.btc.edu.cn/
(2)打印准考证时间:4月3日9时—4月6日18时
五、考试安排
实行“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量化分数+职业适应性测试”的评价方式。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量化成绩满分220分,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满分200分,普通高中毕业生高职单招满分分值420分。
(一)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量化成绩
1.科目包含:语文、数学、外语、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信息技术及通用技术,共计11门。
2.量化取值:A等20分、B等16分、C等12分、D等8分,满分为220分。
(二)职业适应性测试
1.考试时间:2023年4月8日(具体安排详见准考证)。
2.考试形式:网络面试。
3.考试内容:主要考察学生的政治态度、思想品德、创新精神、行业认知、职业适应性、职业素养等基本素质和语言表达、人际沟通等基本能力。
注:未按准考证上时间参考的考生视为放弃考试资格,我校将不再另行安排考试。
六、录取
(一)录取原则
1.我校依据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
2.云南省招生考试院采用“院校+专业”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根据各校的招生计划和考生总成绩,依据考生志愿,按照考生成绩排序,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
3.同分数考生位次确定方式: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时,如果出现相同的投档分数,按照职业适应性测试、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量化成绩,依次、逐项比较,并按比较结果排列出先后顺序。如果考生所有科目分数均相同,则按同分数考生处理。
4.总分低于250分者,不予录取。
(二)录取程序
1.录取查询。2023年4月30日前,考生可在云南省招考频道网上查询本人录取结果。
2.通知书发放。我校与云南省招生考试院办理录取手续,并向考生发放录取通知书。录取通知书与全国统一高考录取通知书同步寄发。
(三)其他
1.参加高职单招的考生必须参加当地招办统一组织安排的普高体检。
2.确认被高职单招录取的考生,我校不受理考生任何形式的放弃单招申请。
3.确认被高职单招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普通高校统一考试和录取。
4.通过高职单招录取的新生,入学后不得转学或转专业。我校将开展新生入学资格审查,对不符合条件或有舞弊行为的考生,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七、收费标准和奖、贷、助政策
1.收费标准:学费:3300/年/生,住宿费800-1000/年/生(4-6人间)。
2.考生被我校录取并报到后,经本人主动申请签订兵团就业协议,签订后可享以下政策:
(1)全额免除学费;
(2)全额免除住宿费;
(3)生活补助三年合计6000元;
(4)教材费和交通补助三年合计3500元。
3.根据国家、地方的相关政策,并结合学院实际,学校建立了完善的奖、贷、助体系。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
4.为帮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完成学业,学院开辟了“绿色通道”,学生可根据家庭经济困难情况申请“国家助学金”及“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等。
八、学历证书的颁发
学生学习期满,成绩合格,颁发教育部电子注册的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兴新职业技术学院普通高等教育毕业证书及相关职业资格证书。
九、招生咨询
咨询电话:0996-2950666、0996-2953666、
17399115666、17767663888
云南省考生招生政策咨询QQ群:633754112
邮编:841007
学院官方网站://www.igotmoves.com/
招生信息网:http://zj.btc.edu.cn/
地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铁门关市敬业大街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