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助学筑梦,青春启航——入学季资助政策介绍①学院学生资助政策简介

来源: 作者:赵祎璇 徐佳敏 时间:2024-09-12 浏览:

学院学生资助工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在教育部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兵团教育服务保障中心的领导下,不断探索构建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校内资助等多种形式有机结合的学生资助政策体系。

1.国家奖学金。奖励纳入全国招生计划内的特别优秀的全日制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在校生,每生每年8000元,颁发国家统一印制的荣誉证书。全国每年奖励6万名,兵团高校每年奖励名额由财政部、教育部下达。

2.国家励志奖学金。奖励纳入全国招生计划内的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全日制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在校生,每生每年5000元,颁发兵团教育局统一印制的荣誉证书。本科生资助范围约为兵团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在校生总数的3%,高职学生资助范围约为兵团普通高校全日制高职在校生总数的3.3%。

3.国家助学金。资助纳入全国招生计划内的家庭经济困难全日制本专科生(含预科、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学生,不含退役士兵学生),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3300元,结合学院实际,分为3个档次,资助标准为一档每生每年4000元,二档每生每年3300元,三档每生每年2600元。本科生资助范围约为兵团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在校生总数的20%,高职学生资助范围约为兵团普通高校全日制高职在校生总数的22%。全日制在校退役士兵学生全部享受本专科生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3300元。

4.国家助学贷款。国家助学贷款是由政府主导,金融机构向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的信用贷款,优先用于支付在校期间学费和住宿费,超出部分可用于弥补日常生活费,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16000元,在校期间利息由国家承担。助学贷款期限为学制加15年,最长不超过22年。助学贷款利率按照同期同档次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减60个基点执行。有贷款需求的学生可向户籍所在师市的学生资助管理部门咨询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5.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招收为军士(原士官)的高校学生,在入伍时对其在校期间缴纳的学费实行一次性补偿或用于学费的国家助学贷款实行代偿;对应征入伍服兵役前正在高等学校就读的学生(含按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高校新生),服役期间按国家有关规定保留学籍或入学资格、退役后自愿复学或入学的,实行学费减免;对退役后,自主就业,通过全国统一高考或高职分类招考方式考入高等学校并到校报到的入学新生,实行学费减免。学费补偿或国家助学贷款代偿金额,按学生实际缴纳的学费或用于学费的国家助学贷款(包括本金及其全部偿还之前产生的利息)两者金额较高者执行;复学或新生入学后学费减免金额,按高等学校实际收取学费金额执行。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以及学费减免的标准,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16000元,超出标准部分不予补偿、代偿或减免。

6.兵团所属高校毕业生赴兵团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和助学贷款代偿。兵团高校应届毕业生,自愿到兵团各师市辖区内团级机关、事业单位(不包含企业)等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单位就业、服务期在3年以上(含3年)的,补偿学费或代偿用于学费的国家助学贷款(包括本金及其全部偿还之前产生的利息),每生每年不超过16000元。

7.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教育助学滋蕙计划项目。普通高校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入学资助项目用于一次性补助家庭经济困难新生从家庭所在地到被录取院校之间的交通费及入学后短期的生活费用。资助标准为省(自治区、直辖市)内院校录取的新生每人500元,省(自治区、直辖市)外院校录取的新生每人1000元。

8.勤工助学。学生在学有余力的前提下,可以利用课余时间参加学院组织的勤工助学活动,通过劳动取得合法报酬,改善学习和生活条件等。学院优先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勤工助学岗位。

9.绿色通道。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新生如暂时筹集不齐学费和住宿费,可在开学报到期间,通过学院开设的“绿色通道”先办理入学手续。入学后,学院根据学生具体情况开展困难认定,采取不同措施给予资助。

10.校内资助。学院从事业收入中提取4%-6%的经费,用于学费减免、勤工助学、伙食补贴、校内奖助学金和临时特殊困难补助等。现学院厚德强技奖学金分为三个等次,一等奖学金奖励标准为3000元/生/年;二等奖学金奖励标准为2000元/生/年;三等奖学金奖励标准为1000元/生/年。校级助学金按贫困程度分三个等级,资助标准为一档助学金2000元/生/年,二档1500元/生/年,三档1000元/生/年。

安全预警

开学前后往往是电信、网络诈骗高发期,一些诈骗分子会冒充大学老师、资助机构工作人员等,给新生发短信、打电话、加微信或QQ好友,用各种手段骗取钱财,或发放互联网消费贷款,引诱学生陷入高额贷款陷阱。请你一定擦亮眼睛,提高警惕,抵住诱惑,避免上当。

温馨提醒

为进一步落实国家、兵团、学校相关资助政策,确保我校各项奖助学金评定与发放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保障学生的权益,接受全校师生对我校各级学生资助工作监督,特进一步畅通学院学生资助工作意见反馈渠道,尤其是对2024年秋季学期各级奖助学金评定工作存在异议的意见反馈,现将意见反馈渠道再次公布如下:

电话反馈:0996-2985553(赵老师、徐老师、张老师)

邮箱反馈:xgczzzx@163.com

                                           学生工作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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